規範合同管理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行政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加強合同管理,強化合同履行,防範合同風險,預防合同糾紛,西北局針對近年來財務審計和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原《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合同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
此次修訂主要聚焦五個方面內容,一是進一步明確訂立範圍,在原合同定義基礎上,對合同的類型進行列舉式的規定,明確應當簽訂合同的事項範圍。二是進一步強化合同承辦部門責任,完善合同承辦部門在起草、簽訂和履行階段的職責,責任內容更加明確、具體。三是進一步規範合同審核程式,通過修訂合同呈辦審核意見表,完善合同的審批流程。四是進一步強化合同履行要求,簡化合同變更、終止或解除相關規定,新增合同履行中應當及時報告西北局負責人的情形。五是進一步加強合同的事後監督管理。明確西北局將每年對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進行檢查;同時,修訂合同管理工作中應當予以追責的相關情形。
下一步,西北局將加強合同管理制度宣貫,嚴格執行合同管理各項要求,強化事前法律風險防範、事中法律風險控制和事後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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