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西北局組織召開西北地區《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管理規則》宣貫會。西北局、各監管局,西北空管局及各空管分局,西部機場集團、甘肅省民航機場集團,各運輸機場公司、各通用機場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會上,西北局圍繞《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管理規則》修訂背景、核心變化及修訂重點進行了深入解讀,全面梳理了執照有效性與類別變化、機場管制(通用)要求與限制等關鍵內容。會議同步宣貫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崗位培訓管理規定》,並對二季度執照考試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
西北局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壓實管理責任。要深刻認識執照管理規則變化的重要性,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年保障量超22000架次的管制單位須通過崗位資格考核;兼有進近功能的中小機場要納入差異化培訓體系。執照註冊下放後,要確保管理不失控,西北局將聯合各監管局開展檢查。二是規範日常管理。執照管理人員要加強規章學習,嚴格執行註冊要求,確保資訊準確、程式合規,內部組織的各類資格考試要經得起檢驗。三是強化培訓管理。各級管理人員要從執照技能考試、管制資格放單、執照註冊、年度復訓等關鍵環節嚴格把關;中小機場充分利用空管系統資源加強學習交流,持續提高管制人員業務能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