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監管局督導轄區機場集中修訂機場使用細則
  根據民航局《關於開展全國機場道面強度測算工作的通知》和《關於推進機場道面強度報告格式調整航空情報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機場道面分類等級“ACR-PCR”方法將全面代替現行“ACN-PCN”方法,轄區9個機場需根據要求對跑道、滑行道、停機坪的PCR數據進行測算,並對機場使用細則、機場圖和停機位置圖相關數據資訊進行修改。
  對此,甘肅監管局高度重視,督導轄區機場按照《民用航空機場原始資料提供及上報規程》《民航空管系統航空情報原始資料上報及審核程式指導手冊》等規章要求對航空情報資料相關內容逐一對照審核。
  為進一步督導轄區機場做好使用細則管理和航圖手冊的更新維護,確保航空情報資料的有效性,甘肅監管局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做好機場使用細則符合性檢查工作,按照規章要求定期對本機場使用細則進行核查,並按照航行資料發佈週期,及時開展修訂上報工作;二是做好使用細則中原始資料的審核管理,對上報的原始資料做好篩查、研究和分析,確保原始資料的出處有據可循,保證原始資料數據的準確性;三是進一步細化機場細則修訂業務流程,與原始資料提供部門之間建立定期協調和培訓機制,持續做好機場細則的動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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