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甘肅監管局依據前期對蘭州機場開展的航空器監護行政檢查結果,組織蘭州機場及相關駐場單位召開了航空器監護工作整改推進指導會。會議旨在通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深入剖析原因,並對下一步強化蘭州機場航空器監護工作、築牢空防安全地面防線提出具體指導要求。
會議指出,航空器監護是民航空防安全地面保障的核心環節之一,對於確保飛行安全、維護運作秩序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前期檢查顯示,蘭州機場在航空器監護職責落實、流程執行及人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漏洞及風險,亟需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改進和加強。
為推動航空器監護工作品質得到實質性提升,有效防範空防安全風險,甘肅監管局對蘭州機場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充分認識當前空防安全形勢的複雜性與嚴峻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實承擔起航空器監護工作的主體責任,明確各部門職責和崗位職責,將監護安全責任層層分解,確保各項監護工作制度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二是要發揮好機場安保委的平臺作用,按照新航廈轉場投運後航空器監護工作方式變化的實際,聯合相關航空公司、機務維修等駐場單位,全面梳理航空器監護安保工作鏈條的各個環節,開展風險評估,加強監護人員資質能力、崗位操作規程、監護區域管控、異常情況處置等關鍵環節的優化,做好技防與人防的有效配合銜接。三是要加大安保培訓力度,重點針對全員安保意識養成、安防設施設備使用、應急預案演練等內容,切實提升航空器監護人員的實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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