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各飞行院校:
为进一步完善直升机驾驶员实践考试标准,确保实践考试标准更加符合直升机类别私用驾驶员执照、商用驾驶员执照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相应的技能要求,我司近期修订了《私用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直升机)》、《商用驾驶员执照实践考试标准(直升机)》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及型别等级实践考试标准(直升机)》,该草拟稿可通过网址http://www.caac.gov.cn/P1/下载。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地区管理局飞标处收集辖区内运行直升机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9月1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我司。
传真:010-64030972
电子信箱:gz_han@caac.gov.cn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