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民航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动行业高水平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对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管理的更高要求、国际民航组织对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最新要求,以及民航局安全管理工作的发展需求,全面修订《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形成《民用航空空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6年9月27日前反馈至邮箱luqixing@camic.cn,并将邮件标题注为“民用航空空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意见反馈表”。
联系人:耿 稀,电话:010-64092661;
鲁其兴,电话:17558878670。
民航局空管办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