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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监管局积极做好净空障碍物管理工作

    近年来,重庆城市建设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空域规划和使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管理工作面临新的课题,机场区域内超高建筑物的管理难度不断增大。根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和《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相关规定,民航重庆监管局积极做好净空障碍物管理和超高障碍物航行评估工作。
    一是按照规章要求组织开展航行服务研究,严格执行民航法律规章,认真落实航行评估程序和标准。
    二是根据职责分工,虽然航行评估工作由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但重庆监管局直接面对地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也根据授权积极参与,重点是加强对评估报告的初步审核和修改,做好地区管理局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是在实际评审中着重应考虑“三个层面、三项要素和三点注意”:三个层面即空管因素、飞行程序因素、飞机性能因素,三项要素包括起飞、降落和特殊(应急)三点注意是注意评估依据是否正确、注意充分考虑整体评估思路和方法、注意现有条件和历史原由、单个障碍物与成片障碍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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