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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局为龙江航空有限公司颁发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

  2月9日,东北局向龙江航空有限公司颁发CCAR-121部运行合格证。这标志着龙江航空作为东北黑土地独立孕育的本土运输航空公司正式诞生了。2月10日,龙江航空正式首航。

  运行合格审定从2016年7月25日开始至2017年2月9日结束。管理局成立了龙江航空运行合格审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召开数次双方、多方会议,审查了37本专业手册,发现并提出整改问题2011项,进行了主运营基地现场检查,组织了中断起飞应急撤离演示和26.5小时的航线验证试飞。

  颁证仪式上,东北局向龙江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并与龙江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017年安全责任书》,黑龙江监管局向龙江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运行规范》,并做了运行合格审定工作报告。

  在致辞中,东北局刘军副局长要求龙江航空公司认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民航工作的批示和要求,站在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的高度,组织好公司的运行和管理,作为新组建的航空公司,要把握安全、夯实基础、遵循规律,在运行初期更要处理好安全和效益,安全和发展,安全和服务的关系,切实承担起服务社会的责任,找到公司发展的正确方向,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不断取得新成就,创造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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