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的目的是为了使飞行机组对遵守SID 和STAR 公布的高度层限制有明确的理解。修订提案要求在向正在按照STAR/SID 进/离场的航空器或已经沿STAR/SID 航路进/离场的航空器发布高度层放行许可时,管制员必须明确说明要么航空器必须遵守所公布的高度层限制,要么STAR/SID 的高度层限制已经被取消。同时必须一直适用根据地形超障余度公布的最低高度层。
以标准放行程序(SID)为例,初始放行许可为,CLEARED VISOS ONE ALFA DEPARTURE CLIMB ON SID TO FLIGHT LEVEL 160(准许VISOS 1 ALFA 离场,按SID 爬升至高度层160)。如果在FL 080 中断爬升,而随后的爬升放行许可要求遵循所公布的高度层限制,则放行许可将是CLIMB ON SID TO FLIGHT LEVEL 160(按SID爬升至高度层160)。如果随后的爬升放行许可不再要求遵循所公布的高度层限制,则放行许可将是OPEN CLIMB TO FLIGHT LEVEL 160(开放爬升至高度层160)。
此次修订包括全新的无线电通话用语,特别是新增了OPEN CLIMB/DESCEND (开放爬升/下降)的通话用语,需要飞行及管制人员了解及掌握其准确含义并正确应用。建议我局有关飞行、空管单位应认真组织研究此次修订提案,在此次修订适用前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确保飞行安全。
此次修订的预计适用日期是2013 年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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