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和顺利地进行,中国民用航空局重申: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民航有关部门提醒旅客,乘坐飞机时提前做好托运行李的准备工作,以免延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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