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
为规范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的使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运行,现发布经适航批准的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清单(2016),见附表1~附表9(表中所列产品证件到期日以实际证件为准,除/防冰产品清单已另行发布)。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该清单直接选用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或选用列入原民用航空产品制造人维护手册、材料清单及服务通告等文件中的,且未经分装、配制、加工的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
如需对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的选用进行技术咨询,请联系民航航油航化适航审定中心。
联系人:彭华乔、曾 萍
电 话:028-64456033、64456026
传 真:028-64456010
邮 箱:penghuaqiao@fccc.org.cn、zengping@fccc.org.cn
特此通知。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1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