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民航服务质量体系建设”至关重要的一年。为落实民航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2018“民航服务质量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中相关要求,做好内蒙古地区“民航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工作,内蒙古监管局拟于4月初组织召开“民航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工作动员会,详细部署工作安排。
根据计划,2018年“民航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研究和部署,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第二阶段:实施和督查,时间为5月1日-10月31日;第三阶段:评估与总结,时间为11月1日-12月15日。内蒙古监管局将要求辖区内各单位建立长效的民航服务质量工作领导机构,同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派专人进行督导,在每段工作结束之后,按要求做好总结与汇报,以便更好开展下一步工作。
提升服务质量,是民航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重要举措。内蒙古监管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重视,主动作为,争取圆满完成“民航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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