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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局要求呼和浩特机场做好安全审计后续整改工作

  11月19日至23日,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受民航局安全审计办公室委托,依据《民用机场持续安全审计指南》和《民用机场持续安全审计检查单》的要求,派出民用机场持续安全审计组对呼和浩特机场进行了持续安全审计。11月23日,内蒙古监管局周凤鸣副局长受管理局张志芳副局长委托,在呼和浩特机场安全审计通报会上对该机场安全审计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周凤鸣副局长对呼和浩特机场的持续安全审计工作表示了肯定。他指出本次呼和浩特机场审计工作具有几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在审计前,管理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张志芳副局长亲临会议,对相关工作做了部署,呼和浩特机场认真细致了做了准备工作,内蒙古机场集团对此次审计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驻场单位给予了高度的配合。二是组织严密。全体审计员遵循严格、公正、透明、廉洁的原则,做到了工作分工到位、职责细化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呼和浩特机场迎审人员配备到位,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衔接顺畅。三是准备充分。审计组对动态检查单的研究、制作到位,各小组工作分工具体、明确,被审计单位的文件、资料准备充分,提供准确、及时。四是形式推新。设计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环节,审计组与迎审单位还就检查单上没有设置的内容和规章标准没有明确的事项进行了探讨;兄弟监管局的监察员参加了此次审计,互相交流了工作经验。五是持续改进。通过审计发现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访谈的题目需要进一步优化,检查单中部分项目设置及检查内容的分数权重设置待进一步研究。

  周凤鸣副局长对呼和浩特机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希望:一是充分认识到安全是机场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二是通过科学管理促进机场持续安全发展,成为内蒙古地区落实民航强国战略的“领头羊”;三是实施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把安全管理体系融入到手册之中,全面提高机场安全管理水平。

  周凤鸣副局长对呼和浩特机场审计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审计后续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要对后续整改工作给予充分重视,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对照规章、标准和审计员的整改意见有效落实和解决各类问题,建立持续提高机场安全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积极主动改善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二是对需整改的项目,被审计单位要分门别类的制定整改计划,要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局和监管局提交整改方案,并报民航局安全审计办公室备案。三是内蒙古机场集团公司应督促和帮助呼和浩特机场总结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在设施设备的共享和调度上做好统筹管理工作,在机场管理人才、一线运行人员的储备上做好培训和支持工作,着力加强各机场特别是中小机场的人力配置;四是各单位机场要充分认识到持续安全审计只是政府监管的一个手段,只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节点,要继续加强持续安全理念的建设,把全力迎审的精神持续,大力推广机场SMS建设,全面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从而创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企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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