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公安廳民用機場公安局認真落實“六嚴”工作要求

  2019年7月23日,民航局公安局在昆明組織開展“六嚴”工作專項調研,北京、上海、廣東、遼寧、新疆等機場公安局介紹“六嚴”工作經驗後,雲南省公安廳民用機場公安局結合調研會議精神,及時進行研究,堅決貫徹執行“公安嚴打”要求,部署嚴厲打擊危害民航運輸生産安全違法犯罪的工作。

  一、工作情況

  (一)機場公安局與昆明機場安檢站建立每月工作協調會商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針對疑難複雜情況及時討論研究,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二)昆明機場安檢站依照工作規則進行嚴格檢查,絕不放過可疑人員和可疑物品,工作人員對可疑情況進行初步甄別,有藏匿民航禁運物品的行為,及時報警;無藏匿情形的,按照規定要求旅客自棄或辦理托運,大大減少了無效報警的數量。

  (三)機場公安局對安檢報警的案件按照“三不放過”的方針嚴格進行審查,堅決予以打擊。10月8日,民航局公安局下發《關於調整危害民航運輸秩序類違法犯罪案事件處置工作統計指標的通知》,對藏匿行為進行專門的説明,並明確了隨身攜帶火種的從嚴處罰的統計標準為罰款500元。隨後我局立即進行傳達部署,于10月11日起,對藏匿火種的違法行為以500元的罰款標準進行處罰,自調整“重處”標準以來,查處危害民航運輸安全的案件125起,罰款500以上(含拘留)的人員42人,重處率為33.6%。

  (四)機場公安局航站區派出所高度重視對安檢報警案事件嚴查嚴處,多次與昆明機場安檢站組織會商,研究制定安檢移交案事件認定標準,同時,對移交類案事件依照相關法律細化制定具體處罰要求,例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中構成“攜帶禁運物品”的違法行為分另種情形進行處罰,具有藏匿性質的案件從嚴從重處理,無明顯隱匿性質的案件按照簡易程式進行處罰。

  (五)機場公安局採取多種形式面向旅客、員工開展“六嚴”工作宣傳,一是在值機櫃檯、安檢現場等公共區域張貼警示標語、宣傳海報等資料,滾動播放警示語音;二是積極與多家新聞媒體開展典型案事件宣傳報道,播放關於旅客攜帶違禁物品等違反民航運輸安全行為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二、處罰情況

  自民航局公安局2015年部署“六嚴”工作以來,雲南省公安廳民用機場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要求,深刻認識“六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六嚴”專項工作為抓手,堅決築牢地面、空中、內部三條防線,有效抵禦安全風險,嚴厲打擊各類危害民航運輸秩序類違法行為。

  2019年機場公安局共接處危害機場運輸秩序類案事件3728起(其中昆明機場接處警2992起,其他14個機場接警736起),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起,行政拘留54起,千元以上罰款45起,500以上罰款94起,其他處罰1931起),實現了涉恐案件、群體性事件、惡性刑事案件、個人極端事件以及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和治安災害事故等重大案(事)件零發案(生),一般刑事案件低發案,治安秩序平穩的良好局面,有力維護了機場空地安全和空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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