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1、起草民用機場(包括軍民合用機場民用部分,下同)建設、安全、運營管理的相關法規、規章、政策、標準和定額,並監督執行。
2、審核新建民用機場場址和機場命名,審核民用機場總體規劃,並監督執行。
3、負責民用機場使用許可管理,頒發、吊銷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證,並實施監督。
4、審核民航建設項目初步設計,並組織工程行業驗收。
5、負責民航招投標管理(機電産品國際招投標、政府採購招投標管理除外)和民航專業工程品質監督管理。
6、負責民航專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仲介組織的資質管理。
7、負責民用機場安全運作的監督檢查。
8、負責民用機場應急救援、環境保護、土地使用、凈空保護等有關管理工作。
9、負責民用機場專用設備使用許可管理。
10、負責民用機場內供油企業安全運作的監督管理。
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司領導
司 長:張銳
副 司 長:馬志剛
下設處室
• 安全處 | • 建設處 | • 工程監督處 |
• 標準資質處 | • 綜合處 |
司局資訊公開
- 名稱
- 發文日期
- 文號
- • 運輸機場目視助航設施管理辦法
- 2023-03-01
- AP-140-CA-2023-02
- •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進一步加強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 2023-02-17
- 安委辦〔2023〕2 號
- • 解讀|《基於平疫結合的航廈適應性規劃設計》
- 2023-02-03
- • 基於平疫結合的航廈適應性規劃設計
- 2023-02-02
- AC-158-CA-2023-01
- • 鐵路、城市軌道交通下穿機場航站區影響分析研究
- 2023-01-17
- IB-CA-20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