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六嚴”工作要求中的“嚴”字?

  XX網友提問:如何理解“六嚴”工作要求中的“嚴”字?  

  回答:“六嚴”工作要求中提出的六個“嚴”,是在法治框架下的工作要求,是立足於嚴格執法、依法辦案、從嚴管理所提出的要求。須知,依法行政、維護國家法制尊嚴,是民航行政管理和公安工作的根本遵循。當前民航法、安全生産法、反恐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航空安全保衛規則》、《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工作規則》等部門規章,都對民航空防安全工作有著明確的規定和要求,而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履行法律,這既是民航行政管理和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全行業各系統、各單位必須要履行的法律責任。

  要注意,“六嚴”工作要求反覆在強調一個“嚴”字,不是在搞搞運動,更不是對過去大規模的全國性“嚴打”運動的簡單復刻。就過去的“嚴打”運動尤其是1983、1996和2001年的三次“嚴打”運動而言,理論界和實務界確實存在一些批評的聲音,如認為“嚴打”是片面強調打擊,防範不足;“嚴打”不重視法治,忽視其他社會調控手段以及認為運動式、週期性的執法讓“嚴打”效果大打折扣等等。與此相區別的,“六嚴”工作要求中雖然也強調一個“嚴”字,但卻不是簡單地在搞“嚴厲打擊”,事實上,近年來,公安部在包括“2010嚴打整治”等專項行動中,也在反覆使用一個“嚴”字,但卻並非逾越法治的“嚴”,而是在法有明文規定下,在自由裁量許可權內,結合案(事)件性質和情節,有理有據的從嚴懲治,強調的是對規範的剛性遵循、對規則的絕對敬畏。因此,“六嚴”中的“嚴”,其立意既在有效控制危害空防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也在積極發揮公共政策的引導和調控機能,培養社會共識、養成社會習慣,並充分發揮包括行政、道德、經濟等多種手段對違法犯罪的調節作用,以實現空防工作長治久安的根本目標。

  如在貫徹“公安要嚴打”的過程中,“依法”“嚴打”就是“打”的邊界和底線。“嚴打”整治與依法執法、文明執法並不衝突。相反,在“六嚴”工作要求提出的初始,民航局公安局就高度重視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並多次在相關會議和文件中進行了強調。民航局公安局要求各機場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的基礎前提是“依法”,在民航局公安局對“六嚴”工作要求總共近5000字的內容表述中,“依法”或與之意思相同的諸如“法定”、“合法”等表述就出現了近20次,換言之,在政策視角中,“從嚴”、“從重”、“從快”是當前及今後一段時間空防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原則,但這一要求卻始終強調一個國家制定法的前提,而並未賦予政策執行者一個目的正當所以行為可以違法的理由,枉法、違法等行為,仍然應當依法追究責任。故而,對於機場公安機關而言,始終應認真把握好“嚴打”的基本內涵和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終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健全執法制度, 細化執法標準, 改進執法方式。  

  

  

  


附件: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