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在空防工作中講“從嚴”?

  XX網友提問:為什麼要在空防工作中講“從嚴”?

  回答:馮正霖局長在2017年1月的月度安全運作形勢分析會上特別提出,民航安全必須做到“四個最嚴”,即最嚴明的責任、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進一步從嚴治理,為黨的十九大順利召開創造民航的優異成績。公安部李偉副部長、民航局李健副局長等領導同志也多次對包括“公安要嚴打”在內的“六嚴”工作給予肯定。在空防工作中,反覆強調“從嚴”,主要是基於以下原因:

  第一,中央的決定要求我們要嚴。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的“八項規定”、“反四風”、“三嚴三實”、“從嚴治黨”、“五個過硬”、“一崗雙責”等要求無不著眼于一個“嚴”字。堅持“嚴”的標準“實”的要求,沒有嚴就沒有法治,沒有嚴就沒有秩序,沒有嚴就沒有標準,沒有嚴就會産生各種各樣的問題。公安保衛工作也是一樣,當前,公共安全事件易發多發,維護公共安全任務繁重,民航機場作為社會公共場所,各種複雜因素聚集,若沒有嚴格的措施和要求,發生的後果可能是無法挽回的。

  第二,形勢的變化發展要求我們要嚴。當前,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推進和社會資訊化的快速發展,由於國際各種複雜因素的影響,當今世界已進入風險社會,我國國內風險因素也日益突出,公共安全問題複雜性加劇,新隱患增多,防控難度加大。我國發展既面臨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相互疊加的嚴峻挑戰。隨著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快速推進,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相互滲透、歷史問題和現實問題相互影響、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作用的特點明顯。特別是新媒體作用下的傳統犯罪的敏感性、危害性明顯加劇,“網際網路+”新業態下各類治安隱患明顯增多,治安治理難度加大。廣西柳州的特大爆炸案、土耳其“9.11”爆炸事件都充分説明公共安全工作面臨形勢的多樣性和情況的嚴峻性。民航機場作為社會公共場所,公共安全領域出現的種種問題在民航均有涉及,以往的防範措施、方式手段已不適應當前形勢的變化,沒有更加嚴厲的要求、更加嚴格的措施、沒有創新的理念無法適應時代變化要求。

  第三,自身工作職責要求我們要嚴。2015年9月,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綜治委主任的孟建柱同志在全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公共安全事件易發多發,既與一些同志責任心不強、作風不實、工作粗糙有關,也反映出在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手段等方面還存在諸多不適應。主要表現在:有的風險意識不強,防範、化解、管控風險的能力亟待提高;有的缺乏合作、互通、共用理念,地區、部門分割,工作合力不強;黨政主導、社會共治的體制機制沒有切實形成,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治理的能力亟待提高;社會治理方法手段簡單、粗放,習慣於採取“大呼隆”、造聲勢等工作方式,不善於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準;有的規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實,職責不明、問責不嚴等問題比較突出等。孟建柱同志的分析每一句都切中要害、語重心長,民航公安保衛工作也要以此自省,要清醒認識維護民航公共安全面臨的新問題,要以更加嚴肅的態度、更加嚴格的措施做好民航公安保衛工作。

  我們的傳統文化中,推崇直覺、感性思維,習慣於對事物進行模糊的歸納,缺乏嚴謹、理性、體系化的實證研究。這種思維方式在公安保衛工作中容易導致簡單化,日常管理粗枝大葉、大而化之,形成一筆“糊塗賬”。新形勢下,警力跟著警情走,要把精細化、標準化、常態化理念貫穿于公安保衛工作全過程,要堅持分析研究,堅持用數據説話,用創新的思維理念進行科學決策,要按照精、準、細、嚴的要求,精心設計公安保衛工作流程,把平時的做法轉化為程式,把要求轉化為標準,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減少操作中的隨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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