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華東局邀請中國民航大學教授就《關於落實民航安全責任的管理辦法》進行宣貫培訓。華東局領導、局機關及各監管局公務員和轄區運輸航、通航、運輸機場等單位參加培訓會議。
教授以演示文稿講解的方式,提問和舉例相結合,結合華東地區民航實際情況,深入淺出地將民航安全生産領域“四個責任”落實進行了透徹的分析,指出了安全生産責任清單制定和執行方面的不足,強調了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安全生産責任清單制定和落實中的主導作用,推動安全責任體系和雙重預防機制有機結合,指導華東民航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參會人員通過培訓,更加深刻理解了民航安全生産領域“四個責任”的具體內涵,根據“三管三必須”原則,明確了各責任主體在安全領域應承擔的職責,真正做到權責明確、守法合規。同時,各單位對照講解,重新審視自身安全生産責任清單的內容,並利用培訓休息間隙,進行充分研討交流。
會議最後對華東民航安全責任落實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民航生産經營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將《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加以運用;二是要不斷完善華東民航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推進“四個責任”落實;三是要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共同促進華東民航高品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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