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蘇茅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的公告

關於江蘇茅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的公告

 

根據《民用航空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因無法聯繫到江蘇茅山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現以公告方式送達《民用航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華東局罰告江蘇字〔2025〕2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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