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36]民用航空進口材料、零部件、機載設備設計批准或認可(VDA)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對設計批准認可證的申請。

  二、項目審查類型

  前審後批。

  三、行政許可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3.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

  四、受理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

  五、決定機構

  中國民用航空局。

  六、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七、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持有或正在申請其所在國局方頒發的技術標準規定項目核準書(TSOA),並且兩國之間已經簽署能涵蓋該項目的適航協議、備忘錄或技術性協議。

  禁止性要求

  不滿足申請條件的將不予許可。

  八、申請材料目錄

  申請材料應通過出口國適航當局提交。申請材料目錄在《進口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認可審定程式》(AP2101)(非美國項目)和《美國民用航空産品和TSO件認可審定規定》(AP2119)中規定,具體如下:

  申請資料(非美國項目)

  1.填寫完整的設計批准認可申請書(AAC020)。

  2.出口國適航當局的推薦信函。

  3.出口國適航當局頒發的TSOA批准(包括設計更改批准)或等效文件的複印件。

  4.偏離批准的複印件(如適用)。

  5.對所依據審定要求的説明。

  6.表明零部件符合原有審定要求的資料清單(包括設計圖紙、技術規範、分析和計算報告、軟體驗證資料、各種試驗的大綱和報告,以及安裝、使用和維護資料等)。

  7.民航總局認為必要的其他有關資料。

  8.國內用戶意向函。

  申請資料(美國項目)

  1.填寫完整的設計批准認可申請書(AAC020)。

  2.FAA推薦信函。

  3.通過FAA提交經FAA審查的申請人聲明,聲明該設備的性能符合相應的TSO

  4.所有有關設備正確安裝、性能、使用和維修資料。

  5.FAACAAC共同同意的其他特定的技術數據,以驗證符合TSO,例如一類TSO的項目首次審查,或一個TSO設備特殊使用;FAA的批准偏離。

  6.國內用戶意向函。

  九、辦理基本流程

  辦理流程具體見《進口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認可審定程式》(AP2101)(非美國項目)和《美國民用航空産品和TSO件認可審定規定》(AP2119),此外,如適用,還需參考中國民航局和出口國局方簽署的涵蓋該民用航空産品的適航協議、備忘錄或技術性協議。辦理基本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根據規定通過所在國局方向中國民用航空局提交申請材料。

  (三)中國民用航空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經受理審查,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出具《行政許可材料補正一次性告知書》;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請並出具《受理申請通知書》。

  (四)確認申請人按《受理申請通知書》要求繳納審查費後,中國民用航空局授權機構組織審查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組將與出口國局方和申請人確定審查計劃,在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

  (五)審查組確定相關申請材料滿足要求後,將通過授權機構提交審查報告給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對報告進行評審後,作出准予許可或不予許可決定。

  (六)准予許可的,頒發設計批准認可證;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十、辦理方式

  現場或郵件提交申請,受理之後,相關機構負責審查工作。

  十一、辦結時限

  20個工作日。依法需要聽證、鑒定、專家評審等的,所需時間不計入上述期限。

  十二、收費依據及標準

  (一)收費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重新發佈民航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3214號)附件第四條第(一)款。

  (二)收費標準:

  對申請設計批准認可證的單位或個人收取審查費的收費標準為170元/人天×人數×天數。

  (三)收費方式:

  推薦電匯,賬戶名稱如下:

  銀行戶名:中國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開戶行全稱: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7111010189800003881

  聯繫電話: (010)84669102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4號富盛大廈11層,郵編:100029

  十三、結果送達

  需要頒發行政許可證件的,自本行政機關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有效印章的證件。

  申請人通過自取的方式取得結果或證件。

  十四、行政許可結果

  設計批准認可證。

  十五、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的具體內容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航法》和《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中有關規定。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申請人認為民航局的行政許可行為違法或不當的,可通過民航局政府網站首頁預受理平臺模組中的“公眾反饋”留言,或撥打民航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服務電話(010-64091288)兩種方式進行建議、投訴或舉報。

  申請人認為民航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的行政許可行為違法或不當的,可向民航局行政審批服務處(電話:010-64092576)進行建議、投訴或舉報。

  對於民航局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對行政許可結果、程式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十七、辦公地址和時間

  1.民航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      郵編:100710

  電話:01064091288

  2.中國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       郵編:100710

  電話:01064092304

  辦公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08:3011:30,13:3016:30

  附件1:流程圖

  

  附件2:申請材料示範文本

  申請表格填寫示範文本(文字申請書如有固定格式也需要提供)。

  

  附件3:常見錯誤示例

  我們遇到的設計批准認可證申請表裏填寫錯誤的很少,通常是提交的材料不滿足要求,提交的材料不足,針對VDA項目一般是缺少原始TSOA批准書和用戶意向。

  

  附件4:常見問題解答

  你們是怎麼收費的?

  答:我們是《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關於重新發佈民航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進行收費計算的。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