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航空公司,各機場公司,各院校,民航總醫院,航空醫學中心:
國際民航組織醫學規定研究小組(MPSG),對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人員執照的頒發》和附件6—《航空器的運作》第I部分—《國際商業航空運輸—飛機》的相關標準和建議措施(SARPs)提出了修訂提案,目前在各成員國徵集意見。現將“國家信函及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和附件6修訂提案”和“指導材料”登載於民航局政府網站《意見徵集》欄內,請各單位下載後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研究,提出意見,于2008年7月20日前反饋民航局飛行標準司,我司將意見匯總後報送相關部門。
附件(見民航局網站):
國家信函及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和附件6修訂提案(中、英文版)
指導材料(中、英文版)
民航局網站:www.caac.gov.cn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郵箱:fsd@caac.gov.cn
聯繫電話:010-64091416
傳真:010-64030972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