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航空器國籍登記標誌編碼的目的
航空器的國籍登記標誌簡稱註冊號,目前我國大陸地區航空器的註冊號為B-XXXX(四位數字編碼),此種編碼方式的理論上的容量為1萬個(B-0000~B-9999)。
截止到2008年11月,我國在冊航空器約2185架,扣除失事、保留等註冊號,還有5848個註冊號可用,目前年均新註冊航空器300左右,可以滿足未來一段時間內對註冊號的需要,但考慮到我國民航發展趨勢,特別未來放鬆管制下通用航空井噴式發展,有必要未雨綢繆,對現有的國籍登記編碼進行改革。
二.徵求對國籍登記標誌編碼新方案的意見
2008年初,中國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以下簡稱適航司)在網際網路徵求航空器國籍標誌編碼規則方案,經過近1年的時間,適航司對收到的各種意見進行評估。
經過評估,我們認為為了滿足未來發展,新的編碼體制至少要具有10萬以上的容量,因此在登記編碼中增加字母勢在必行,同時為了方便記憶,登記標誌的位數不宜超過5位。
所以根據以上原則,適航司制定了兩種國籍登記標誌編碼新方案,並在各種媒體上向公眾及業界徵求對此兩種方案的意見。
1.新增方案介紹
目前,適航司草擬了2種改革方案草案,兩種方案如下:
方案A
新增五位編碼,並在五位編碼中引用兩位或一位字母,其中數字為流水號,不再和機型相聯繫,同時不再給予新註冊飛機四位數字編碼。
通航飛機為四位數字一位字母(如B-1234A),
運輸飛機為三位數字和兩位字母(如B-123CA)
通航飛機註冊號中的一位字母可以是按照航空器型號來分類(如AT-402,給予註冊號B-1001A),或按照用途來分類(如TB-20飛機,算作教練飛機,給予B-1234T)
運輸飛機註冊號中的兩位字母,通常與所註冊的航空公司關聯。
為了避免出現B-001CA或者B-0001A,第一位數字應從1開始,如B-101CA或B-1001A。
方案B
保留四位數字編碼的同時,升級五位編碼,引入2位字母。在四位編碼中引入一位字母:
保留四位數字編碼的(B-1234),用於規模小于100架的運輸航空公司。
在四位編碼中引入字母(B-123A),用於通用航空器。
新增五位編碼,並在五位編碼中引用兩位字母(B-123CA)。用於規模大於100架的運輸類航空公司(如國航、東航、南航)為避免出現類似B-001CA的情況,第一位數字從1開始,如B-101CA.
以上兩種方案雖然有所差異,但本質相同:均為通過引入字母來增加註冊號編碼容量。無論那種方案,以前註冊的航空器不強制更改註冊號,依然可以使用。
2.改革方案使用限制
適航司根據對公眾反饋和國際上其他採用字母作為登記標誌國家的相關規定,制定了如下限制條件:
考慮字母“B”、“I”和“O”容易與“8”、“1”和“0”混淆,因此新方案均在引入字母的同時,禁止使用“B”、“I”和“O”
“M”和“W”在登記標誌中出現時,其寬度可以不受高度三分之二的限制。
字母代碼含義及分配由民航局指定。
3.徵求國籍登記標誌編碼方案意見
為了制定最優的航空器國籍登記標誌編碼方案,中國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向社會各界徵集對上述兩種改革方案的意見,請通過填寫下述表格以反饋意見。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徵求國籍標誌編碼規則改革意見調查表
1.您傾向於:
□方案A □方案B □其他方案(如有其他方案,請另附説明)
2.您認為通航飛機註冊號中字母含義應為以下哪種:(如您選擇方案A,請完成本選項)
□航空器型號名稱(如DA-40,給予註冊號B-1001D)
□用途劃分(如TB-20飛機,算作教練飛機,給予B-1234T)
□其他方案(如有其他方案,請另附説明)
3.您是否同意以下選項:(如您選擇方案B,請完成本選項)
1)您是否同意通航公司、大型運輸公司和普通運輸公司分別給予不同編碼的註冊號?(如通航公司給予B-123A,普通運輸公司給予B-1234,大型運輸公司給予B-123CA)
□是 □否
2)您是否同意註冊號第一位從“1”開始,如B-1001A或B-101CA?
□是 □否
4.如果您有其他建議或方案,請在此處填寫:
您可以下述聯繫方式將您的意見反饋到中國民航局:
聯繫人:
趙晉玉
聯繫電話:
010-64092327
傳真:
010-64091327
郵編
100710
電子郵件:
郵件地址:
東四西大街155號中國民航局適航司聯絡處
如有其他方案和建議,歡迎提出寶貴意見。
三.背景參考材料
中國民航局適航司于2008年初,在網際網路上向公眾和業界公開徵求國籍登記標誌編碼方案及建議,為方便公眾理解國籍登記標誌的含義,以下為國籍登記標誌的相關參考資料。
1.我國航空器國籍和登記標誌“B-”的由來
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規定,從事國際航行的每一航空器應載有國籍標誌和登記標誌。我國民用航空器的國籍標誌為“B”,登記標誌為阿拉伯數字、羅馬體大寫字母或二者的組合。國籍標誌和登記標誌之間有一個短橫線“-”,現已載于《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7的附錄中。國籍和登記標誌以下簡稱國籍登記標誌。
2.我國航空器國籍和登記標誌的編號規則
我國大陸地區航空器國籍和登記標誌格式為B-XXXX(目前編號規則為四位數字)。香港澳門地區為B-XXX(目前為三位字母),台灣地區為B-XXXXX(目前為五位數字)。兩岸四地在航空器國籍標誌上的統一是一個中國的最好體現。
目前,我國大陸地區的國籍和登記標誌按照第一位數字對航空器用途進行分類,見表一。
號段
型別
例子
0字頭號段
滑翔機,氣球
B-0005,海燕
2字頭號段
大型噴氣運輸機
如B-2456
3字頭號段
小型噴氣、螺旋槳式運輸機
如B-3441,運七
5字頭號段
波音飛機(新增號段)
如737-800: B-5111
6字頭號段
空客飛機
如A319-100:B-6014
7字頭號段
旋翼機,固定翼小型飛機
Cessna: B-7900, Bell 212 :B-7710
8字頭號段
農用飛機號段,固定翼公務機、教練機(如TB-20、TB-200)
如G-IV:B-8080, Y5:B-8001,TB-200:B-8830
9字頭號段
一些小型固定翼飛機,飛艇和教練機(如DA40和小鷹500)
如B-9000,B-9003(飛艇)
為了方便航空公司和局方對航空器進行管理,以第一位和第二位數字對機型進行劃分,每種機型都分配有一個固定的號段。
3.我國現行國籍登記標誌體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採用數字對機型進行劃分方法具有一些優點,如可以方便判斷機型和航空器註冊的先後順序。但是這種方法也存在一些不足,為了保證機型、用途的相對完整,儘量不破壞原有給號規則,需為某一機型預留號段。 如空客飛機曾預留B-23XX號段,B-25XX號段曾預留給B737飛機,B-80XX預留給TB20飛機。
隨著我國航空器註冊數量呈逐年快速增長,截至到2008年末,已註冊航空器已經超過了2185架。在註冊航空器中,波音和空客飛機佔據相當大的比例。
這種情況造成了不同機型分配的號段利用情況不一致,波音和空客飛機的可用號段資源較緊張,如原為空客飛機預留的B-23XX號段,B737飛機預留的B-25XX號段都已經用盡,而農業飛機預留的號段B-80XX則沒有被充分利用。如果將沒用充分利用的預留號段分配給其他機型,又會對已有的登記標誌命名規則造成混亂。
2000年-2008年我國年度航空器註冊情況(截至到2008-11-27)
4.國外一些國家航空器國籍登記編碼的情況
美國國籍登記標誌
美國現有航空器25萬架,其中運輸類飛機約1萬架,通航飛機約24萬,其國籍登記標誌編碼規則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方式:
N123AZ,N字頭後為三位數字和兩位大寫字母,如N356UA。
N1234A,N字頭後為四位數字和一位大寫字母,如:N2925V。
N12345,N字頭後為5位數字。
由於美國聯邦航空局規定不允許數字第一位為0,只能是1~9數字中的一個, N0545N和N042BK是無效的國籍登記標誌,正確的應為N545N和N42BK。因此在美國航空器國籍註冊標誌中出現了四位編碼的情況,但這種情況依然符合FAA三種編碼規則。
美國國籍登記標誌的規定
國籍註冊標誌中數字後的字母由申請人選定。因此字母多與航空公司的名稱有關,比如N356UA 為美國聯合航空公司曾經運營的飛機,N326UP為美國UPS運營的貨機。356和326為流水號,代表註冊飛機註冊的順序。由於是申請人申請字母組合,因此同一個航空公司有可能申請不同的字母組合,如N618US,N631NW均為美國西北航空公司所運營的飛機。為了避免I/O與1/0的混淆,美國國籍註冊中沒有I和O兩個大寫字母。
其他國家/地區航空器國籍登記標誌
目前,有些國家,如英國、新加坡等國家還有採用字母的方式命名飛機的國籍登記標誌,像英國、德國這樣的航空大國多采用四位字母的編排方式。德國的D-ABTH,英國G-BOAO,加拿大C-FYKW,法國F-GSOF。而像新加坡、荷蘭這樣較小的國家多采用三位字母的編排方式。如S-SFE為一架曾經在新加坡註冊的747-400貨機,其中字母的先後順序代表該架飛機註冊的時間先後。
俄羅斯採用五位數字的編排方式,如RA-86570。日本採用四位數字的編排規則命名登記標誌,如JA8970。我國台灣地區飛機登記標誌採用五位數字,其中前兩位數字為航空公司代碼,後三位數字為註冊的流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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