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監管局,各機場(集團),各地區空管局、航科院、機場設計院,飛行校驗中心,各運輸(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學、飛行學院:
為了保障民用航空器的飛行運作安全,適應新時期民航快速發展特別是機場建設和航行新技術應用對飛行程式的迫切需求,進一步規範民用機場飛行程式和運作最低標準的管理工作,我司組織編寫了《民用航空機場飛行程式和運作最低標準管理規定(草稿)》民航規章。該規章明確了我國民用機場(含軍民合用機場的民用部分)飛行程式設計和運作最低標準擬定、審批、校驗、試飛、公佈、使用、維護以及航行服務研究的相關規定和具體要求。
該規章草稿可從www.caac.gov.cn/P1/處下載。請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討論,並於9月2日前將修改意見和具體建議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書面反饋我司。
傳 真:010-64092458
電子信箱:hh_yang@caac.gov.cn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