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管理局:
為進一步完善和規範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工作,經過總結ARJ21-700型飛機型號合格審定工作經驗,借鑒國外民用航空當局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做法,我司組織研究起草了以下關於民用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的規範性文件(草案):
1、持續適航文件的職責、要求和內容(草案);
2、飛機型號合格審定試飛安全計劃(草案);
3、符合性驗證試驗工程批准指南(草案);
4、國外供應商管理政策指南(草案);
5、航空工程師、試飛員和項目支援專家國家培訓大綱(草案);
6、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指南(草案);
7、接受國外符合性資料的政策指南(草案);
8、審定計劃編制政策指南(草案);
9、型號合格審定狀態追蹤和資訊流轉管理程式(草案);
10、中國民航試飛員和試飛工程師的職責、程式和培訓要求(草案)。
請登錄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意見徵集”欄目(網址:http://www.caac.gov.cn/P1/)下載以上文件(草案)內容。為保證這些規範性文件正確和可行,儘早頒布應用於當前及今後的民用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工作,現向業界徵求意見。
請各管理局匯總本轄區內各有關單位反饋意見,填寫《規範性文件意見反饋表》(附後),于2012年2月25日前報我司(聯繫人:路遙,電話:010-64481186,電子郵箱:luy@mail.castc.org.cn)。
附:《規範性文件意見反饋表》
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