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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涉及審定的SDR管理程式徵求意見的通知

各地區管理局,適航審定中心、航科院:

  為處理飛標司FSOP系統移交適航司的使用困難報告,按照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CCAR-21)有關規定,我司組織起草了管理程式《處理FSOP系統移交的使用困難報告的管理程式》(AP-21-AA-2016-XX)草案。該管理程式草案可從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意見徵集”欄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載。

  根據管理程式《適航規章和環境保護要求制定和修訂程式》(AP-11-AA-2010-01)的3.2.3.10段有關要求,現就該管理程式草案廣泛徵求意見,意見徵集期為20個工作日。

  請各地區管理局審定處/適航處、各審定中心反饋于2016年10月25日前反饋意見,並完成《管理程式意見反饋表》(附後),反饋至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航空器適航研究所。

  聯繫人:付金華、劉延利

  電 話:010-64481179

  郵箱:fujh@mail.castc.org.cn;liuyl@mail.castc.org.cn。

 

  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2016年9月22日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