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
備份運力是確保航班正常的必要投入,科學安排備份運力是航班正常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民航局關於印發做好航班正常工作若干規定的通知》(民航發[2013]80號)明確要求,航空公司要合理調配安排運力,預留總運力的1%作為備份運力。為此,我司組織相關單位,經過調研、試點後制定了《航空公司備份運力政策實施指南(試行)》,為航空公司結合本單位運作實際制定備份運力投放使用方法及管理制度提供指南和建議措施。
該指南以“源頭預留,科學投放,靈活使用,預防突發”為原則,以“硬備份+軟備份”作為具體實現方式,強化備份運力的源頭管理和過程管控。航空公司在航班計劃編排階段,需充分結合本單位航線網路和航班運作實際,考慮飛機定檢、排故、機組資源、預期天氣和空中交通流量等相關運作限制因素,輔以數據統計分析,確定備份運力、投放機場和備份時段,最大程度保證備份運力的可用性,有效管控盲目停場、運力補充不及時等問題,切實發揮備份運力的價值和作用。
現就該指南征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可在民航局網站“徵求意見”欄目(網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載。請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研究,各航空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前將意見報送地區管理局,地區管理局負責意見分析匯總並於2018年1月18日前報送我司;地區管理局必要時可召集航空公司進行研討。聯繫人:涂衛軍,電話:010-64091406,傳真:010-64092458,郵箱:wj_tu@caac.gov.cn。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