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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要求授權的(AR)公共所需導航性能(RNP)程式的適航和運作批准準則》(修訂稿)徵求意見的通知

各地區管理局,運輸航空公司,機場(集團)公司,地區空管局:

  我司于2006年發佈了諮詢通告《要求授權的特殊航空器和機組(SAAAR)實施公共所需導航性能(RNP)程式的適航和運作批准準則》(AC-91FS-05),多家航空公司據此建立起RNP AR運作能力並積累了一定運作經驗,RNP AR在提升機場通達性和運作效率、確保飛行安全等方面成效凸顯。

  為進一步推進RNP AR應用,我司組織相關單位就航空公司RNP AR程式使用和運作審定的簡化開展研究,結合業界相關規章規範的變化和航空公司運作實踐經驗制定了RNP AR補充審定簡化原則,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要求授權的(AR)公共所需導航性能(RNP)程式的適航和運作批准準則》(修訂稿)。

  現就該諮詢通告(修訂稿)徵求意見,可從民航局網站“徵求意見”欄目(網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載。請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並於2018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反饋我司。聯繫人:賈建卿,電話:010-64091458,傳真:010-64092458,電子郵件:jq_jia@caac.gov.cn。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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