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航空公司,民航大學、民航幹院、航科院、民航二所、適航審定中心,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商飛、中國航發,各協會:
為完善適航審定管理、更好服務民用航空工業和民航運輸業發展,經研究,我司組織對《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CCAR-21-R4)進行全面修訂,形成了《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適航審定規定》修訂草案,現就該草案廣泛徵求意見。
請各有關單位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研究,填寫《適航審定政策意見反饋表》(附後)。此外,任何個人對於該草案意見與建議,也請在研究的基礎上填寫《適航審定政策意見反饋表》(附後)。
請將《適航審定政策意見反饋表》于2019年10月28日前反饋至郵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並將郵件標題標注為“21部修訂反饋意見”。
《民用航空産品和零部件適航審定規定》修訂草案及修訂情況説明可從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意見徵集”欄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載。
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