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機場管理條例》自2009年7月1日施行以來,對於規範民用機場的建設與管理,積極、穩步推進民用機場發展,保障民用機場安全和有序運營,維護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為了進一步適應我國民用機場建設、管理和發展的新形勢,按照法規建設與時俱進的有關要求,我司已組建課題組啟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修訂的前期研究工作。為更好完成該項工作,現開展書面意見徵集工作。請各單位認真組織研究,總結《條例》施行以來發揮作用的情況,梳理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提出進一步調整修訂或補充完善的意見。有關意見和建議以及《具體條款修訂意見反饋表》請於2021年1月31日前反饋我司或者課題組聯繫人,電子稿請發至指定郵箱。後續我司將視情選取相關單位組織開展專題調研和研討。
聯繫人:
民航管理幹部學院:張 鳳 13717537713
課題組傳真:010-58250620
機場司:鄭睿竹 64092804/13521219683
機場司傳真:010-64019967
郵箱:ppzhfeng@163.com
附件:具體條款修訂意見反饋表
民航局機場司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具體條款修訂意見反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