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機場(集團)公司,空管局、民航大學、飛行學院:
為進一步落實《民用機場飛行程式和運作最低標準管理規定》(CCAR-97FS-R3)的要求,滿足行業發展對提升飛行程式設計人員培訓管理的需求,我司近期對《飛行程式設計人員培訓管理規定》(AC-97-FS-2017-04)諮詢通告進行了修訂。本次修訂總結了近年來國內相關經驗,參考ICAO DOC9906 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培訓模組、培訓學時和考核標準,補充完善了訓練大綱等內容。
現就該諮詢通告(修訂稿)徵求意見,修訂稿從民航局網站“徵求意見”欄目(網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載。請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研究討論,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于5月14日前以書面形式通過郵件或傳真反饋我司。聯繫人:賈建卿,電話:010-64091458,電子郵件:jq_jia@caac.gov.cn,傳真:010-64092458。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
2021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