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管理,結合近年來調查員培訓工作實際,民航局航安辦組織對《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員培訓管理辦法》(民航綜安發〔2020〕3號)進行了修訂。本次修訂主要包括增加調查員實操培訓要求、調整復訓考核分數比例、對局方和生産經營單位調查員培訓體系進行整合、增加調查員實操任務書和調查員實操記錄表等。
修訂文件將納入CCAR-395規章系列諮詢通告,現徵求社會意見,如有意見和建議,請於4月3日前將反饋意見發送至郵箱wangyang@caac.gov.cn。並註明郵件標題為“調查員培訓管理辦法反饋意見”。
聯繫人:王洋,聯繫電話:010-64091959。
中國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辦公室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