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民用航空産品生産批准和監督管理工作,在充分總結現行《生産批准和監督程式》(AP-21-AA-2019-31)施行效果的基礎上,我司組織對《生産批准和監督程式》進行修訂,編寫了修訂草案,現對該草案徵求公眾意見。
請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認真研究,按要求填寫《適航審定政策意見反饋表》,此外,任何個人對於該草案有意見或建議,也請填寫《適航審定政策意見反饋表》。提出意見建議的單位和個人,請於2022年3月25日前將意見反饋表發至郵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郵件標題註明“生産批准和監督程式反饋意見”。
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