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0月召開危險品專家組第二十二次會議以來,由於靈活航路的普遍使用,給飛越其領空的國家發放豁免許可的工作帶來了具體操作上的困難。同時,通過對各成員國的安全審計發現,有些國家缺乏對實施危險品運輸的運營人的監督、檢查與執法能力。有必要在強化附件18《危險品的安全航空運輸》中有關條款的同時,對《危險品的安全航空運輸技術指南》(Doc9284)進行修訂並增加相關的指導性材料。為此,國際民航組織分別於2010年11月召開了危險品專家組全體工作組會議,2011年4月召開了臨時工作組會議。這幾次會議分別制定了針對附件18《危險品的安全航空運輸》、《危險品的安全航空運輸技術指南》(Doc9284)以及有關文件的修訂提案。為此,國際民航組織計劃召開危險品專家組第二十三次會議對上述修訂提案進行審議,同時對有關鋰電池運輸的條款、直升機危險品運輸、國家監管人員能力標準等課題進行研討。
航行委員會審議批准了2011年10月11日至21日在蒙特利爾召開危險品專家組第二十三次會議,同時批准了有關會議議程。此次會議將提供包括中文在內的語言服務。中國民航有關專家將做為專家組成員參加此次會議。
此次會議的主要議程包括:
1、制定有關附件18《危險品的安全航空運輸》的修訂提案;
2、制定有關《危險品的安全航空運輸技術指南》(Doc9284)的修訂建議;
3、制定有關《危險品的安全航空運輸技術指南補充規定》(Doc9284SU)的修訂建議;
4、制定有關《與危險品有關的航空事故應急反應指南》(Doc9481)的修訂建議;
5、航行委員會及專家組提議的審議課題:
1)審議鋰電池運輸的有關條款;
2)制定直升機危險品運輸條款:
3)制定國家監管人員能力標準。
6、其他事項,主要包括在危險品運輸領域引入安全管理體系(SMS)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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