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資訊
國際民航組織修訂國際標準-附件15第40次修訂

  2018年3月9日,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第213屆第6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附件15《航空情報服務》第40次修訂。

  本次修訂源自航空情報服務和航空情報管理研究組第12次會議和氣象專家組第2次會議的建議,涉及對附件15的結構調整以納入航空情報管理要求,對附件15的技術內容進行修改,以便從航空情報服務向航空情報管理環境過渡,以及支援空間氣象情報的相應修訂。

  關於對附件15的結構調整以納入航空情報管理要求的修訂,旨在重新組織航空情報管理文件,以確保在附件15中對高級別要求進行表述,將技術規範和操作程式納入新的《空中航行服務程式—航空情報管理》(Doc10066號文件),並擬定指導材料。

  關於對附件15的技術內容進行修改,以便從航空情報服務向航空情報管理環境過渡的修訂,將航空情報管理這一重點納入附件15,其中包括航空情報管理的範圍、作用和功能、航空情報管理環境中的産品和服務以及相關更新機制。修訂內容總體上鼓勵從以産品為中心的航空情報服務過渡到更廣泛的以數據為中心且以服務為導向的航空情報管理概念。修訂了術語,在由航空情報服務向航空情報管理過渡的背景下,更好地解釋航空數據鏈並清晰地界定開展提供航空情報相關活動的不同實體的主要職能、相關責任、問責制以及相互間的正式關係。

  關於空間氣象情報的修訂,是為了支援初步實施附件3《國際空中航行氣象服務》中有關空間氣象情報的規定,以加強符合全球空中航行計劃的國際空中航行的安全和效率。

  附件15第40次修訂於2018年7月16日生效,2018年11月8日適用。

  理事會已于2016年2月22日通過了附件15的第39-B次修訂,自2020年11月5日起適用。為向各國提供附件15的綜合版本,國際民航組織將第39-B次修訂和第40次修訂進行整合,形成新版本,並將對第39-B次修訂進行編輯調整,以在每一受影響規定的起首處突出2020年的適用日期。


附件: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