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民航局召開民航重大安全隱患判定標準宣貫會,航安辦、飛標司、適航司、機場司、空管辦、公安局結合業務分工,詳細解讀了《民航重大安全隱患判定標準(2025年修訂版)》的編制思路、具體條款以及法律責任等重要內容。
2023年5月,民航局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安全管理缺陷”等關鍵因素進行梳理歸納,制定發佈了重大安全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版。2024年,民航局結合行業實際細化判定標準,發佈《民航重大安全隱患判定標準(2024年修訂版)》,進一步推動隱患排查工作走深走實。今年,針對民航安全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特點,民航局在廣泛徵求行業意見建議的基礎上,于9月份再次修訂發佈《民航重大安全隱患判定標準(2025年修訂版),新增了針對通航運作、航空器設計製造、鳥防、空防等業務領域的新的條款,覆蓋了行業主要的生産經營活動。同時,進一步細化條款、提供樣例、增加註釋,切實增強了判定標準的指導性、實用性。
圍繞判定標準的貫徹執行,會議強調,各生産經營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建立常態化問題隱患自查自改機制;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帶隊對本單位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開展一次檢查,要把學習掌握標準納入本單位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主動研究標準,將其作為日常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的重點事項。各地區管理局要組織好本轄區判定標準的宣貫學習,確保各專業監察員對本專業涉及條款及通用條款學懂、學透,真正落實到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中。民航安全管理培訓機構要根據宣貫會精神,及時更新培訓課件和考核內容,確保民航生産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掌握標準並真正用到日常工作中,切實發揮《判定標準》效能。
民航局航安辦相關負責人主持此次視頻會議。民航各地區管理局、監管局,部分民航局屬單位,運輸(通用)航空公司、機場公司和地區空管局、空管分局(站)、服務保障公司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共計4000余人在分會場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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