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管理局、民航局空管局、各運輸航空公司:
為促進公平競爭,凈化市場環境,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有效防範廉政風險,現就進一步規範航線航班許可管理、航班時刻資源分配等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堅持權責法定
(1)堅持權責法定,切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航線航班許可、航班時刻資源分配要嚴格依據《中國民用航空國內航線經營許可規定》、《民用航空行政許可工作規則》、《外國航空運輸企業航線經營許可規定》、《定期國際航空運輸管理規定》及《民航航班時刻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執行,不得法外設定權力。
(2)明確部門主體責任、各崗位的行政責任,切實按照規章程式履行行政職能,嚴格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民航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3)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一步完善航線航班經營許可和航班時刻資源分配程式。各地區管理局要全面梳理和改進現行航線航班許可、航班時刻資源分配辦法和程式,經民航局審查後,統一向社會公佈。
二、堅持規範審批
(4)定期公開可用航權、時刻資源情況和分配使用情況。航線航班審批及時刻資源分配初審情況一律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要建立完善對反饋意見的爭議處理機制,確保航線航班審批及時刻資源分配公開、公正、透明。
(5)進一步完善航空運輸委員會議事制度。主辦部門會前要預先詳細告知審議事項內容,會議過程中要對涉及審議事項的不同意見詳細説明處理情況,會議情況要形成全程會議記錄。
(6)嚴格按照《民航行政機關執法案卷管理規定》對航線航班許可、航班時刻資源分配的申請、公示、審批過程全程記錄,形成歸檔案卷,確保審批分配過程可還原、可追溯。歸檔案卷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民航行政機關政府資訊公開辦法》依申請公開。
三、強化監督檢查
(7)加大行政檢查力度,完善行政監察制度,落實行政檢查計劃,確保已頒發的航線航班許可和已分配的時刻資源合規使用。
(8)完善社會監督資訊,民航各級行政機關要對外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對航線航班審批及時刻資源分配、使用情況的監督舉報,對監督舉報內容要及時處理反饋並逐一形成案卷歸檔備查。
(9)航線航班許可和時刻資源分配情況要定期報送紀檢部門,主動接受監督。民航各級行政機關紀檢部門要主動介入,及時開展監督工作,對審批、分配、舉報處理等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10)要加強法制監督,市場經營主體以行賄等違法和不正當手段取得航線航班經營許可或時刻資源的,一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撤銷許可,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行政執法主體責任人不依法履職、受賄及違反廉潔從政規定的,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民航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處理。
要加大對航線航班時刻資源的管理、監督、檢查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市場經營主體和執法主體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無論何時發生的,一經發現,一律按照法律法規要求予以追溯處理。
四、堅持管理創新
(11)管理思路由微觀審批向宏觀管理轉變,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式,加快出臺分步實施方案,逐步實現航班計劃備案管理。
(12)創造條件,加快推進資訊系統整合建設,最終實現航線航班許可監管與航班計劃時刻管理資源共用、資訊互通。加快推進航線航班經營許可、時刻資源分配網上“統一窗口”受理平臺,激發市場發展活力。
(13)建立協同監管機制,針對違法違規行為發揮各部門聯合懲戒作用,形成“一處違規,處處受限”的聯合監管態勢。
特此通知。
民航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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