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航工業副總工程師楊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國家投入巨大資金研發、具有戰略意義的國産飛機,其智慧財産權,特別是飛機外觀設計的保護尚不充分,亟待規範。
“目前已經有不法人員利用試驗、試飛和公開宣傳獲得飛機圖片等資訊,搶先進行模倣來開發産品,主張享有智慧財産權並進行商標、專利註冊,意圖獲得不正當的利益。”楊偉説,直升機、中小型固定翼飛機等民用飛機受到的威脅更大,其外觀設計更易受到剽竊。
楊偉分析,導致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目前現有的智慧財産權法律體系不能為飛機的外觀設計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護。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短、國防專利保護範圍未涵蓋飛機外觀設計、現行《著作權法》對飛機外觀設計是否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作品的規定不明確,都讓飛機的“外在美”保護處在一個尷尬的局面。
據了解,我國目前外觀設計的保護期為10年,並且不具備任何靈活性。飛機、汽車、船舶等工業産品的研發週期非常長,按照現行較短的外觀設計保護期,無法對它們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楊偉認為我國不妨借鑒國外立法經驗,將外觀設計保護期延長至15年,並建立靈活的可選擇制度,如每5年續展一次。這樣不僅可以節省資源,促進一部分設計儘快進入公共領域,還可以對一些長週期的重要工業品加強保護,增強創新動力。
針對目前飛機外觀保護的缺失問題,楊偉還建議建立外觀設計延遲公開制度,探索外觀設計的特殊版權保護制度,並在國防專利中加入外觀設計類別,進而保護航空科技發展成果,促進航空工業健康發展。(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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