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27日,受中國民用航空局委託,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安全審計組,對格爾木機場進行了為期5天的航空安全審計。經過專家評審,以96.68%的符合率順利通過安全審計,標誌著格爾木機場安全工作邁上了規範化、程式化、科學化的管理軌道,綜合安全保障能力又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以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西紹波副局長為組長,由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和民航福建監管局、民航安徽監管局、民航山東監管局、民航浙江監管局、民航江蘇監管局等五個監管局的專家共同組成的安全審計組,依據《民用航空安全審計指南》和《安全審計檢查單》,共分綜合安全管理、目視助航燈光、飛行區安全、機坪安全、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機場供油、旅客運輸安全、貨物運輸安全、危險品運輸安全、機場空管安全等11個審計小組。通過訪談、查閱文檔記錄、現場檢查、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格爾木機場從組織管理、規章制度、運作管理、資源配置、資訊管理、應急管理和人員培訓等7個要素的1861項進行符合性檢查。
民航局安全審計辦毛遠秋觀察員專程到格爾木機場參加了審計工作。西部機場集團青海機場公司副總經理劉建國陪同審計。
此次安全審計是對格爾木機場安全工作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不僅全面、客觀地展現了格爾木機場在安全管理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現實水準,更重要的還在於通過這次安全審計,對進一步健全完善格爾木機場安全管理機制和規章體系,進一步提升機場的安全管理水準、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