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飛行任務申請材料清單

一、行政許可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199510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6號主席令,自199631日起施行)

2、《國務院關於通用航空管理暫行規定》(國發〔19862號)

3、《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CCAR-290部)

4、《通用航空飛行任務審批與管理規定》(參作〔2013737號)

5、《通用航空市場監管手冊》(WM-TR-2017-01

 

二、華東地區通用航空飛行任務申請材料清單:

1 申請文件。申請文件主送機關為: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落款為:執飛單位正文內容包括:任務來源和任務性質,執飛航空器型號數量機號,作業期限,擬使用的機場(臨時起降場點),作業範圍和作業高度(必要時附上作業區域示意圖)。申請文件請註明聯繫人,聯繫電話(手機),傳真號碼;

2 相關資質符合性承諾書(和授權委託書)。

注:使用外籍航空器、外籍飛行員的,應向民航局提出申請。

材料紙張請使用A4幅面大小,複印件應與原件相同大小,大於A4幅面時可縮小到A4幅面大小。請確保材料內容清晰。

申請材料的格式請參閱:特殊飛行任務申請材料範本

業務諮詢電話:2232108522321340,時間:9:00-11:0013:30-16:30

 

三、材料遞交

全部申請材料應同時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

1、紙質版提交(可快遞寄送)地址:上海市迎賓二路300號,郵編200335,收件人: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辦公室”(因收文要進入管理局電子政務系統,請不要給“通航處”或其他“個人”郵寄),聯繫電話:021-22322139(非業務諮詢電話,僅負責收文)。

申請文件和資質符合性承諾書必須是原件。授權委託書為複印件時,應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2、電子版提交地址:thrwsq_hd@sohu.com

所有材料(含加蓋公章的申請文件)製作成一個PDF文件;

請另外提供一份WORD版(經緯度必須是文字可供複製,非圖片形式)申請文件,供複製作業區域坐標。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