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
关于征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程序(征求意见稿)》等3部规范性文件修订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统筹规范有人驾驶航空器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加强对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持续有效性监管,指导和规范民用油料供应企业的适航检查及适航证件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我司在充分总结已有适航审定管理经验基础上,组织对《民用航空器适航批准审定程序》(AP-21-51R1)、《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程序》(AP-45-01R6)和《民用航空燃料供应企业适航审定程序》(AP-55-01R1)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程序(AP-21-51)(修订征求意见稿)》、《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程序(AP-45-01)(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AP-55-01)(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针对三份征求意见稿分别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附后)。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在研究的基础上填写并反馈。

  请于2026年11月5日前将《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反馈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AP-21-51、AP-45-01、AP-55-01修订反馈意见”。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程序(AP-21-51)(修订征求意见稿)》、《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程序(AP-45-01)(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合格审定程序(AP-55-01)(修订征求意见稿)》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6年10月30日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