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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國際航空保安公約外交大會在京閉幕

    9月10日上午,國際航空保安公約外交大會閉幕,會上審議並通過了2010《北京公約》和2010年《北京議定書》。

中國民航局副局長夏興華代表中國代表團在公約上簽字。

    9月10日上午,國際民航組織國際航空保安公約外交大會(Diplomatic Conference on Aviation Security)在北京閉幕,會上審議並通過了2010年《北京公約》和2010年《北京議定書》。
    據了解,在12天的會期內,與會近80個國家和組織的300多名代表和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高級官員就條約涉及的主要爭議問題進行最後的磋商,並最終産生新的國際多邊條約的正式案文,命名為2010年《北京公約》和2010年《北京議定書》。這是民航史上第一個以中國城市命名的國際公約。
    兩個法律文件的主要內容是將新出現的對航空運輸業安全構成威脅的犯罪行為予以刑事定罪。將聯合國反恐公約體系中的許多既有的法律制度移植到公約和議定書案文中,進一步從實體法和程式法的角度來完善國際航空刑法,以保障國際航空運輸業安全、持續、健康、有序發展。
    據悉,雖然之前有關反劫機,反爆炸等五項航空保安公約已為廣大國家所接受,成為打擊非法干擾民用航空的廣泛適用的法律文書,但仍需在若干方面對其進行更新,以便應對將航空器用作武器或者實施化學、生物和放射性攻擊等新的和正在出現的威脅。此外,之前各種文書的側重點是在航空器上或機場實際施行應處罰行為的人,而對犯罪行為的組織者和指揮者的處理問題未做具體規定。
    此次通過的《北京公約》和《北京議定書》不僅彌補了之前航空保安公約存在的空白和不足,還關注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非法運輸問題,為實現國際民用航空安全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有效地保護旅客的生命和財産安全,促進全球民用航空業的安全發展。
    本次外交大會主席、中國代表團團長、民航局副局長夏興華表示,為確保外交大會的圓滿成功,中國代表團充分發揮了東道國的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外交大會的成功舉辦,充分反映出我國民航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擴大了我國的對外影響。外交大會通過的《北京公約》和《北京議定書》將成為國際反恐公約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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