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援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便利內地與港澳地區間人員往來和交流合作,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規範內地與港澳地區間航線航班資源配置和經營許可管理,提升航線航班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準,打造優質高效的內地與港澳間航空運輸服務體系,日前,民航局發佈《內地至香港、澳門航線航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是民航主管部門審批、管理內地與港澳地區間航線航班的具體規定和要求,適用於我國境內設立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在內地與港澳地區間航線上經營旅客、行李、貨物、郵件的定期和不定期航空運輸,分為總則、定期航線航班管理、不定期航班管理、管理和監督、附則五個章節,共二十五個條款。
總則部分明確了《管理辦法》制定目的、上位法依據及適用範圍,確定了港澳航線的管理主體,規定了港澳航線航班管理原則及定期航班通航點的商定與公佈事宜。定期航線航班管理部分細化了定期航線經營許可的申請條件及程式、受理程式、審批程式以及航班計劃備案程式,並對航班串飛和代碼共用進行了規定。不定期航班管理部分規定了不定期航班的適用情形、申請程式、受理程式及審批程式。管理和監督部分明確了定期航線經營許可的監管措施及退出機制。附則部分規定主基地、同一配置區間的定義,並説明瞭《管理辦法》參照適用情形。
民航局運輸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認真做好《管理辦法》的行業宣貫和政策解讀。優化現有航線航班管理系統,提升資訊化、數字化支撐能力和水準,做到“資源公開、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同時,及時將相關規定納入民航行業監管事項庫監管事項,確保《管理辦法》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後續,民航局將持續跟蹤掌握內地至港澳航空運輸市場運作情況,深入研究港澳航空運輸市場發展規律,因時因勢動態優化管理政策,促進內地至港澳航空運輸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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