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07]民用航空器駕駛員、飛行機械員執照

  一、適用範圍  

  駕駛員:適用於在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管理局)和國家體育總局航空無線電模型運動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體育總局航管中心)申請和辦理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執照。

  飛行機械員:適用於在民航局和地區管理局申請和辦理民用航空器飛行機械員執照。

  二、項目審查類型

  前審後批。

  三、行政許可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1995年10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六號公佈,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7日通過的第三次修訂版。

  (2)《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2016年3月24日經交通運輸部第6次部務會議通過,自2016年4月28日起施行)。

  (3)《民用航空器飛行機械員合格審定規則》(CCAR-63部第1次修訂,2018年8月31日公佈,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受理機構

  駕駛員:地區管理局和體育總局航管中心。

  飛行機械員:地區管理局。

  五、決定機構  

  駕駛員:民航局和地區管理局。

  飛行機械員:民航局。

  六、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七、申請條件

  駕駛員:

  (1)學生駕駛員執照 CCAR-61部第61.103條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為其頒發學生駕駛員執照:

  (a)年滿16周歲。

  (b)5年內無犯罪記錄。

  (c)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雙向無線電對話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d)持有局方頒發的現行有效Ⅱ級或者I級體檢合格證。

  為取得運動駕駛員執照的學生駕駛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a)年滿16周歲,但僅申請操作滑翔機或自由氣球的為年滿14周歲。

  (b)5年內無犯罪記錄。

  (c)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雙向無線電通話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應申請學生駕駛員執照,並由局方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d)持有局方頒發的現行有效體檢合格證。

  (2)運動駕駛員執照 CCAR-61部第61.113條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為其頒發運動駕駛員執照:

  (a)年滿17周歲,但僅申請滑翔機或自由氣球等級的為年滿16周歲。

  (b)5年內無犯罪記錄。

  (c)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雙向無線電通話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d)具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e)持有局方頒發的現行有效體檢合格證。

  (f)完成了CCAR-61部第61.115條要求的相應航空器等級的航空知識訓練,並由提供訓練或者評審其自學情況的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該申請人可以參加規定的理論考試。

  (g)通過了CCAR-61部第61.115條所要求航空知識的理論考試。

  (h)完成了CCAR-61部第61.117條要求的相應航空器等級的飛行技能訓練,並由提供訓練的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該申請人可以參加規定的實踐考試。

  (i)在申請實踐考試之前,滿足CCAR-61部第61.119條適用於所申請航空器等級的飛行經歷要求。

  (j)通過了CCAR-61部第61.117條所要求飛行技能的實踐考試。

  (k)符合CCAR-61部對所申請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的相應條款要求。

  (3)私用駕駛員執照 CCAR-61部第61.123條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為其頒發私用駕駛員執照:

  (a)年滿17周歲。

  (b)5年內無犯罪記錄。

  (c)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雙向無線電通話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d)具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e)持有局方頒發的現行有效Ⅱ級或者I級體檢合格證。

  (f)完成了CCAR-61部第61.125條要求的相應航空器等級的航空知識訓練,並由提供訓練或者評審其自學情況的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該申請人可以參加規定的理論考試。

  (g)通過了CCAR-61部第61.125條所要求航空知識的理論考試。

  (h)完成了CCAR-61部第61.127條要求的相應航空器等級的飛行技能訓練,並由提供訓練的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該申請人可以參加規定的實踐考試。

  (i)在申請實踐考試之前,滿足本章中適用於所申請航空器等級的飛行經歷要求。

  (j)通過了CCAR-61部第61.127條所要求飛行技能的實踐考試。

  (k)符合CCAR-61部對所申請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的相應條款要求。

  (4)商用駕駛員執照 CCAR-61部第61.153條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為其頒發商用駕駛員執照:

  (a)年滿18周歲。

  (b)無犯罪記錄。

  (c)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雙向無線電通話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d)具有高中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e)持有局方頒發的有效I級體檢合格證。

  (f)完成了CCAR-61部第61.155條要求的相應航空器等級的航空知識訓練,並由提供訓練或評審其自學情況的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該申請人可以參加規定的理論考試。

  (g)通過了CCAR-61部第61.155條所要求航空知識的理論考試。

  (h)完成了CCAR-61部第61.157條要求的相應航空器等級的飛行技能訓練,並由提供訓練的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該申請人可以參加規定的實踐考試。

  (i)在申請實踐考試之前,滿足本章中適用於所申請航空器等級的飛行經歷要求。

  (j)通過了CCAR-61部第61.157條所要求飛行技能的實踐考試。

  (k)至少持有按CCAR-61部頒發的私用駕駛員執照,或滿足CCAR-61部第61.91條或第61.93條要求。

  (l)出現CCAR-61部第61.173條(c)款(1)(2)情形的,安全飛行已滿三年。

  (m)符合CCAR-61部對所申請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的相應條款要求。

  (5)飛機類別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 CCAR-61部第61.175條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為其頒發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

  (a)年滿18周歲。

  (b)無犯罪記錄。

  (c)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雙向無線電通話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d)具有大學本科或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e)持有局方頒發的有效I級體檢合格證。

  (f)持有按CCAR-61部頒發的私用駕駛員執照。

  (g)在申請實踐考試之前,滿足CCAR-61部第61.178條要求的飛行經歷要求。

  (h)通過ICAO英語無線電通信3級或3級以上等級考試。

  (i)達到CCAR-61部第61.176條對航空理論知識的要求,並通過了CCAR-61部第61.83條、第61.155條和第61.185條關於儀錶等級、商用駕駛員執照和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所要求航空知識的理論考試。

  (j)出現CCAR-61部第61.179條(f)款(1)(2)情形的,安全飛行已滿三年。

  (k)通過了CCAR-61部第61.177條所要求飛行技能的實踐考試。

  (6)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 CCAR-61部第61.183條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為其頒發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

  (a)年滿21周歲。

  (b)無犯罪記錄。

  (c)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雙向無線電通話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d)具有高中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e)持有局方頒發的有效I級體檢合格證。

  (f)持有按CCAR-61部頒發的商用駕駛員執照和儀錶等級或持有按CCAR-61部頒發的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

  (g)在申請實踐考試之前,滿足本章中適用於所申請航空器等級的飛行經歷要求。

  (h)通過了CCAR-61部第61.185條所要求航空知識的理論考試。

  (i)通過了CCAR-61部第61.187條所要求飛行技能的實踐考試。

  (j) 出現CCAR-61部第61.197條(e)款(1)情形的,不得申請按照CCAR-61部頒發的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

  (k)出現CCAR-61部第61.197條(e)款(2)情形的,安全飛行已滿十年。

  (l)出現CCAR-61部第61.197條(e)款(3)情形的,安全飛行已滿兩年。

  (m)符合CCAR-61部適用於所申請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的相應條款的要求。

  (7)運動教員等級 CCAR-61部第61.203條(a)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為其駕駛員執照上簽注運動教員等級:

  (1)年滿18周歲。

  (2)無犯罪記錄。

  (3)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教學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4)持有運動駕駛員執照,並帶有相應于所申請運動教員等級的航空器類別等級。

  (5)由授權教員在申請人的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完成CCAR-61部第61.205條要求的教學原理的訓練。

  (6)通過了適用於所申請運動教員等級的CCAR-61部61.205(c)所要求航空知識的理論考試。

  (7)由授權教員在申請人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完成了適用於所申請運動教員等級的CCAR-61部第61.207條要求的飛行教學能力訓練,並有能力通過實踐考試。

  (8)在相應類別的航空器上通過了CCAR-61部第61.207條要求的適用於所申請運動教員等級的實踐考試。

  (9)滑翔機教員等級申請人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i)由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在對螺旋審定合格的飛機或者滑翔機上接受了有關螺旋的飛行訓練,在失速識別、螺旋進入、保持和改出程式方面是合格的,並具有教學能力。

  (ii)在實踐考試中演示其在失速識別、螺旋進入、保持和改出程式方面的教學能力。

  (10)在申請實踐考試前應滿足下列經歷要求:

  (i)對於在初級飛機上行使運動教員權利的申請人,應接受了由授權教員實施的至少10小時儀錶飛行教學,其中最多5小時在經批准的飛行訓練器上完成;飛行經歷時間至少150小時,其中包括不少於20小時在初級飛機或飛機上作為機長的轉場飛行。

  (ii)對於在自轉旋翼機上行使運動教員權利的申請人,飛行經歷時間至少150小時,其中包括不少於20小時在自轉旋翼機上作為機長的轉場飛行。

  (iii)對於在滑翔機上行使運動教員權利的申請人,滑翔機飛行經歷時間至少25小時,或者在重於空氣的航空器上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200小時,其中在滑翔機上作為機長至少完成100次起飛著陸。

  (iv)對於在自由氣球上行使運動教員權利的申請人,在自由氣球上作為機長至少35小時。

  (v)對於在小型飛艇上行使運動教員權利的申請人,飛行經歷時間至少200小時,其中在小型飛艇或飛艇上作為機長至少100小時。

  (11)符合CCAR-61部適用於所申請運動教員等級的相應條款要求。

  (8)基礎教員等級 CCAR-61部第61.203條(b)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在其駕駛員執照上簽注基礎教員等級:

  (1)年滿18周歲。

  (2)無犯罪記錄。

  (3)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教學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4)持有商用駕駛員執照或者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並帶有相應于所申請教員等級的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等級;申請人申請飛機類別單發或多發級別等級的教員等級,應當持有相應儀錶等級或者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

  (5)由授權教員在申請人的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完成CCAR-61部第61.205條要求的教學原理的訓練。

  (6)通過了CCAR-61部61.205(a)要求的理論考試,但已持有按CCAR-61部頒發的教員等級執照的申請人和持有高等院校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人除外。

  (7)通過了適用於所申請基礎教員等級的CCAR-61部61.205(d)所要求航空知識的理論考試。

  (8)由授權教員在申請人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完成了適用於所申請基礎教員等級的CCAR-61部第61.207條要求的飛行教學能力訓練,並有能力通過實踐考試。

  (9)在下列任一設備上通過了CCAR-61部第61.207條要求的適用於所申請基礎教員等級的實踐考試:

  (i)能代表所申請航空器類別、級別或型別等級的航空器。

  (ii)能代表所申請航空器類別、級別或型別的在經批准訓練課程中使用的飛行模擬機或飛行訓練器。

  (10)飛機基礎教員申請人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i)由授權教員在其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在對螺旋審定合格的飛機或者滑翔機上接受了有關螺旋的飛行訓練,在失速識別、螺旋進入、保持和改出程式方面是合格的,並具有教學能力。

  (ii)在實踐考試中演示其在失速識別、螺旋進入、保持和改出程式方面的教學能力。

  (11)在申請實踐考試前,在所申請教員等級的航空器類別和級別的航空器上擔任機長至少15小時。

  (12)符合CCAR-61部適用於所申請基礎教員等級的相應條款要求。

  (9)儀錶教員等級CCAR-61部第61.203條(c)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在其駕駛員執照上簽注儀錶教員等級:

  (1)年滿18周歲。

  (2)無犯罪記錄。

  (3)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教學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4)持有附加儀錶等級的商用駕駛員執照或者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並帶有相應于所申請教員等級的航空器類別等級。

  (5)由授權教員在申請人的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完成CCAR-61部第61.205條要求的教學原理的訓練。

  (6)通過了CCAR-61部61.205(a)要求的理論考試,但已持有按CCAR-61部頒發的教員等級執照的申請人和持有高等院校教師資格證書的申請人除外。

  (7)通過了適用於所申請儀錶教員等級的CCAR-61部61.205(e)所要求航空知識的理論考試。

  (8)由授權教員在申請人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完成了適用於所申請儀錶教員等級的CCAR-61部第61.207條要求的飛行教學能力訓練,並有能力通過實踐考試。

  (9)在下列任一設備上通過了CCAR-61部第61.207條要求的適用於所申請儀錶教員等級的實踐考試:

  (i)能代表所申請航空器類別、級別或型別等級的航空器。

  (ii)能代表所申請航空器類別、級別或型別的在經批准訓練課程中使用的飛行模擬機或飛行訓練器。

  (10)在申請實踐考試前,在所申請儀錶教員等級的航空器類別、級別和型別( 如適用) 的航空器上擔任機長至少15小時。

  (11)符合CCAR-61部適用於所申請儀錶教員等級的相應條款要求。

  (10)型別等級教員 CCAR-61部第61.203條(d) 資格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局方可以在其駕駛員執照上簽注型別教員等級:

  (1)年滿18周歲。

  (2)無犯罪記錄。

  (3)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無影響教學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4)持有帶有儀錶等級的商用駕駛員執照或者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並帶有相應于所申請教員等級的航空器類別、級別等級和型別等級。

  (5)由授權教員在申請人的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完成CCAR-61部61.205(a)要求的教學原理和61.205(b)要求的機型理論知識及模擬機面板使用知識(如適用)的訓練。

  (6) 由授權教員在申請人飛行經歷記錄本上簽字,證明其完成了適用於所申請型別教員等級的CCAR-61部第61.207條要求的飛行教學能力訓練,並有能力通過實踐考試;

  (7)在下列任一設備上通過了CCAR-61部第61.207條要求的適用於所申請型別教員等級的實踐考試:

  (i)能代表所申請航空器類別、級別和型別等級的航空器。

  (ii)能代表所申請航空器類別、級別和型別的在經批准訓練課程中使用的飛行模擬機。

  (8)型別教員等級申請人在申請實踐考試前應滿足下列經歷要求:

  (i)對於初次申請飛機類別的型別教員等級申請人,擔任飛機機長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500小時,其中在所申請型別的飛機上擔任機長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100小時;對於申請增加型別教員等級的申請人,在所申請型別的飛機上擔任機長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100小時。

  (ii)對於初次申請直升機類別的型別教員等級申請人,擔任直升機機長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300小時,其中在所申請型別的直升機上擔任機長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100小時;對於申請增加型別教員等級的申請人,在所申請型別的直升機上擔任機長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100小時。

  (iii)對於初次申請傾轉旋翼機類別的型別教員等級申請人,擔任飛機、直升機或傾轉旋翼機機長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500小時,其中在所申請型別的傾轉旋翼機上擔任機長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100小時;對於申請增加型別教員等級的申請人,在所申請型別的傾轉旋翼機上擔任機長的飛行經歷時間至少100小時。

  (iv)經局方批准,對於擔任型別等級教員超過500小時的申請人,在申請新型號機型的型別教員時,上述標準可適當降低。

  (9)符合CCAR-61部適用於所申請型別教員等級的相應條款要求。

  (11)飛行機械員:

  (1) 至少持有按照《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CCAR-61)頒發的帶有該航空器型別等級的商用駕駛員執照,對於飛機還應當持有飛機儀錶等級;或者

  (2) 具有國家航空器飛行機械員飛行經歷的人員。

  飛行機械員執照申請人滿足下列條件後,局方可以為其頒發飛行機械員執照:

  (i)年滿18周歲;

  (ii)5年內無犯罪記錄;

  (iii)無嚴重失信行為記錄;

  (iv)能正確讀、聽、説、寫漢語或者英語,無影響雙向無線電對話、機組交流的口音和口吃。申請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滿足部分要求的,局方應當在其執照上簽注必要的運作限制;

  (v)持有局方頒發的現行有效Ⅱ級體檢合格證;

  (vi)具有高中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vii)滿足CCAR-63部第63.37條所規定的飛行經歷要求;

  (viii)通過了CCAR-63部第63.39條所要求飛行技能的實踐考試。

  禁止性要求

  不滿足申請條件的將不予許可。

  八、申請材料目錄  

  駕駛員:

  符合CCAR-61部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向民航局指定管轄權的地區管理局提交申請執照或等級的申請,申請人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按規定交納相應的費用。

  在遞交申請書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述材料:

  (i)身份證明。

  (ii)學歷證明(如要求)。

  (iii)理論考試合格證明(如要求)。

  (iv)體檢合格證明。

  (v)原執照(如要求)。

  (vi)飛行經歷記錄本(如要求)。

  (vii)實踐考試合格證明(如要求)。

  (viii)對於按照CCAR-61部第61.91條具有國家航空器駕駛員經歷的人員,還應當提交具有航空經歷記錄的技術檔案資料證明或等效文件。

  (ix)對於按照CCAR-61部第61.93條具有境外航空器駕駛員經歷的人員,還應當提交境外駕駛執照的複印件或掃描件。

  (x)因違反本規章規定受到處罰的,自處罰之日起已年滿三年的證明。

  (xi)小2寸正面免冠半身前12個月光面藍底彩色照片(如要求)

  飛行機械員:

  (i)飛行機械員執照申請表;

  (ii)三張正面免冠半身前12個月內光面藍底彩色照片;

  (iii)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iv)高中或高中以上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

  (v)具有國家航空器經歷的人員,需出具軍隊推薦函;

  (vi)體檢合格證複印件;

  (vii)訓練合格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viii)飛行經歷記錄原件;

  (ix)飛行機械員航空知識考試記錄單;

  (x)飛行機械員實踐考試工作單。

  九、辦理基本流程  

  執照受理部門施行"一個窗口"受理,使用受理單制度,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對於駕駛員執照、飛行機械員執照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單;對於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除運動駕駛員執照向體育總局航管中心遞交申請外,其他執照申請向地區管理局飛行標準職能部門遞交申請。

  受理窗口授權人員查看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確認滿足相關要求後,發受理單交執照申請人,並將申請材料附件的原件退回申請人,授權人員在複印件上簽上"與原件完全一致"並簽字。

  如果不予受理,應填寫不予受理通知單。

  如果材料不全,填寫補正通知單。

  十、辦理方式  

  駕駛員:網上辦理或者紙質材料大廳現場辦理。

  飛行機械員:紙質材料大廳現場辦理。

  十一、辦結時限  

  駕駛員:

  (1)受理窗口在收到申請材料當日最晚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發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

  (2)對於學生駕駛員執照的申請,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製作,將學生執照返回受理窗口。

  (3)對於運動、私用、商用、儀錶等級、多人制機組和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的申請,應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製作,將臨時執照返回受理窗口,並將申請材料發至執照製作中心或飛行標準司(如需報民航局飛行標準司審批的申請)。

  (4)民航局飛行標準司自收到地區管理局或體育總局航管中心發來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最終審查,同時通知執照製作中心領取申請材料。

  (5)執照製作中心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錄入、正式執照(電子或紙質)的製作和郵寄。列印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執照檔案存檔。

  飛行機械員:

  (1) 受理窗口在收到申請材料當日最晚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發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

  (2) 應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始審批,並將申請材料發至飛標司。

  (3)民航局飛標司自收到地區管理局發來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最終審查,同時授權工作人員製作飛行機械員執照。

  (4)飛行機械員執照製作完成後,民航局飛行標準司將飛行機械員執照掃描版和原件發給地區管理局飛標處,並完成申請材料的歸檔。

  (5)地區管理局飛標處收到飛行機械員執照後,交至行政受理窗口。

  (6)受理窗口授權人員將飛行機械員執照交至申請人或運營人執照專員,並收回受理通知書。

  十二、收費依據及標準 

  1、收費依據:

  (1)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

  (2)民航局《關於發佈民航從業人員考試費和民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民航發[2017]107號)

  2、收費標準:  

   

類別

收取

理論考試

駕駛員、飛行機械員以及增加執照等級

每人每次70

實踐考試

駕駛員、飛行機械員以及增加執照等級和語言能力簽注

每人每次350

 

  3、繳費方式  

  

理論考試和語言等級考試

實踐考試

華北、

西南

考前通過銀行轉賬或直接到管理局現場繳費方式直接交至地區管理收款賬號

收到管理局繳費通知後繳費

華東

考前按照考點發佈的繳費通知通過轉賬

或管理局辦證廳現場繳費方式直接交至管理局收款賬號

收到管理局繳費通知後繳費

中南、西北、東北、新疆

持該地區管理局財務部門給予的繳費碼(電子繳款單)自行前往銀行或網上繳費,繳至中央財政專戶,

後持銀行繳費憑證到地區管理局財務部門換取發票

收到管理局繳費通知後繳費

運動執照

由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代民航局清算中心收取,繳至中央財政專戶

 

  十三、結果送達

  駛員執照:對於作出頒發駕駛員執照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加蓋民航局刻製的飛行人員執照專用章的駕駛員臨時執照或更新雲執照,並按照協辦單位要求,通過“郵寄”或“現場自取”的方式進行送達。對於頒發的駕駛員正式執照,按照單位要求,通過“郵寄”或“現場自取”的方式進行送達。

  飛行機械員執照:郵寄。

  十四、行政許可結果

  發放民航航空駕駛員、飛行機械員執照。

  十五、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的具體內容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CCAR-61《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合格審定規則》或CCAR-63《民用航空器飛行機械員合格審定規則》中有關規定。

  十六、監督投訴渠道

  申請人認為民航局、民航地區管理局的行政許可行為違法或不當的,可通過民航局政府網站首頁預受理平臺模組中的“公眾反饋”留言,或撥打民航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服務電話(010-64091288)兩種方式進行建議、投訴或舉報;

  申請人認為民航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的行政許可行為違法或不當的,可向民航局行政審批服務處(電話:010-64092576)進行建議、投訴或舉報。

  對於民航局、民航地區地區管理局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或者對行政許可結果、程式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十七、辦公地址和時間

  (1)辦公地址

  1.民航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 郵編:100710

  電話:010-64091288

  2.民航局飛行標準司通用飛行標準處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 郵編:100710  

  電話:010-64091454

  3.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飛行標準處

  地址:北京市首都國際機場機場路10號 郵編:100621

  電話: 010-64593208

  4.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飛行標準處

  地址:上海市虹橋國際機場迎賓二路300號

  電話:021-22321537/1538 郵編 :200335

  5.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飛行標準處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雲霄路163號

  電話: 020-86124824 郵編:510406  

  6.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飛行標準處

  地址:四川省雙流縣勝利鎮雲嶺路8號 郵編:610200

  電話: 028-85710093

  7.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飛行標準處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桃園南路27號 郵編:710082

  電話: 029-88793004

  8.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飛行標準處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小河沿路3號 郵編:110043

  電話: 024-88296115/3775

  9.民航新疆管理局飛行標準處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迎賓路46號 郵編:830016

  電話:0991-3805779

  10.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飛行標準適航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天壇東裏中區甲14號 郵編:100061

  電話:010-67051973

  (2)辦公時間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

 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

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40

 民航東北地區管理局

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40(冬、春季)

      14:00-17:00(夏、秋季)

 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

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週五9:00-11:30

 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

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

週一到週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

週一到週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民航新疆管理局

週一至週五

  上午9:30-13:3051-930日)

      10:00-14:00101-430日)

  下午16:00-19:00

體育總局航管中心

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附件1:流程圖

  學生駕駛員執照申請流程圖

  運動駕駛員執照申請流程圖

  

  私用、商用、儀錶等級和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申請流程圖  

  

  外國執照轉換、國家航空器經歷人員轉民用駕駛員執照、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飛行教員等級和機械員執照申請流程圖

  

  附件2:申請材料示範文本

  

  

   

  

  

   

  

  

  附件3:常見錯誤示例

  

  

  附件4:常見問題解答  

  問題1:需要民航局審批的行政許可有哪些?
  回答:一共有四種,分別是:
  (1)具有國家航空器駕駛員經歷的人員首次申請頒發駕駛員執照;
  (2)依據外國駕駛員執照或中國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駕駛員執照首次申請轉換中國駕駛員執照;
  (3)申請多人制機組駕駛員執照;
  (4)首次申請飛行教員等級(CCAR-121部型別教員除外)。

  問題2:系統頁面顯示異常?
  回答:請使用 IE 相容模式訪問系統試試。

  問題3:理論成績未同步,怎麼辦?
  回答:核對成績單的證件編號是否有誤:
  a、有誤,説明情況請示局方,協助更正理論考試資訊;
  b、無誤, 提供理論考試相關資訊,聯繫工程師協助同步。

  問題4:飛行機械員執照有電子版本嗎?
  回答:由於數量很少,只有紙質版本。

  問題5:飛行機械員執照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回答:自簽發之日起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