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堅持處罰法定、公正公開、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我司草擬了《民航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試行)(徵求意見稿)》。清單內所列違法行為,經民航行政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相對人按期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但要對當事人進行教育。現徵求有關意見,請認真研究,于8月22日前將相關意見反饋聯繫人電子郵箱。
聯繫人:張光復
電話:010-64091309
電子郵箱:gf_zhang@caac.gov.cn
附件:民航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試行)(徵求意見稿)
民航局政法司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