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機場公司:
為持續做好航空器消防救援管理工作,提升運輸機場專職消防隊航空器消防救援保障能力和機場消防車管理效能,我局組織對《運輸機場消防隊管理規定》(民航規〔2022〕54號)進行修訂,並組織制定《機場消防車定期檢測和退役管理規定(試行)》和《機場消防車定期檢測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試行)》。
請各相關單位結合運作實際,認真研究,並於2026年1月30日前按附件《修訂意見徵集表》格式將《機場消防車定期檢測和退役管理規定(試行)》和《機場消防車定期檢測技術要求和測試方法(試行)》相關意見反饋聯繫人電子郵箱,于2026年2月24日前按附件《修訂意見徵集表》格式將《運輸機場專職消防隊管理規定(修訂)》相關意見反饋聯繫人電子郵箱,郵件標題標注為“文件名稱+意見反饋+單位名稱”。
相關文件可在民航局網站“意見徵集”欄目下載。(http://www.caac.gov.cn/HDJL/YJZJ/)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如下:
聯繫人:韓徵,牛雪民
電話:010-64092759,010-82619253。
民航局公安局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