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各機場公司,各服務保障公司,各航空設計製造公司,空管局、民航大學、飛行學院、航科院,校驗中心:
為進一步規範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員培訓管理工作,民航局航安辦根據國際民航組織USOAP審計整改行動計劃,參考相關文件,對《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員培訓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現徵求有關意見。
請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研究,並於2026年2月28日前將相關意見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至聯繫人電子郵箱。
聯繫人:濮方輝
郵箱:fh_pu@caac.gov.cn
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