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民航安全管理水準,進一步推動空管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推動行業高水準安全,根據《安全生産法》對空管運作單位安全管理的更高要求、國際民航組織對空管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的最新要求,以及民航局安全管理工作的發展需求,全面修訂《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運作單位安全管理規則》(交通運輸部令第17號),形成《民用航空空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見附件1)。現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填寫《意見反饋表》(見附件2),于2026年9月27日前反饋至郵箱luqixing@camic.cn,並將郵件標題注為“民用航空空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意見反饋表”。
聯繫人:耿 稀,電話:010-64092661;
魯其興,電話:17558878670。
民航局空管辦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