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局常國榮局長對今後廈航B787機型ETOPS實際運作提出四點意見:一是推遲起飛情況,公司應制定更詳細的策略,根據延誤時間和長短執行相應的程式。如需改變該航班的延程運作備降機場,應重新製作飛行計劃和簽派放行單並遞交機組,同時需加強程式執行流暢性。二是一發失效情況,地面保障部門要加強監控和預判,做到提前獲知和應對;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優化空中單發失效的處置政策和流程,並確保該政策流程宣貫到位。三是關於機組使用ACARS,要儘快統一和明確ACARS明語報文的規範格式,並加強培訓,避免造成運作中的溝通誤解。四是航線各備降機場相關協議要提早簽訂並進行確認,確保在飛機備降時能得到及時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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