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監管局針對深圳機場地面服務代理、對內培訓機構、機場管理機構的三重身份,重新整理編制審計監察文件,以SMS管理理念為指導,著眼于深圳機場危險品運輸系統風險的識別與防控,對深圳機場的危險品安全投入、手冊體系管理、危險品監察管理、教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並充分考慮深圳機場危險品培訓需要,基於節約人工成本、提高培訓品質、降低人為因素差錯的目的,提出了危險品培訓電子化的工作建議。
通過審計監察的有效開展,深圳監管局進一步重申了相關規章條款的解讀,梳理了深圳機場在機場管理機構、地面服務代理、培訓機構三重身份中所對應的安全責任,指導其完善內部管控機制,通過軟體、硬體的優化,提升自我監督、自我糾正的安全管理能力。同時,深圳監管局大力推動深圳機場創新改革,積極探索多功能電子系統在危險品航空運輸中的應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