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飛行運作中遭遇火山灰雲,飛行機組首先必須按照經民航當局批准的應急飛行程式和飛機生産廠商的手冊進行飛行並管理飛機系統。
避讓 應根據重要天氣報告(SIGMET),考慮到火山爆發的區域和火山灰擴散區域,做好飛行航路計劃,特別應該做好夜間飛行的飛行計劃。因有可能遭遇到沒有重要天氣通報的火山新噴發,對飛行安全産生極大的威脅。
指示 特別應注意,氣象雷達不能探測到雲團中的微小顆粒。如果飛行中遭遇到火山灰,可以觀察到如下情況:
聖艾爾摩之火(St Elmo’s fire)。由於岩石顆粒撞擊金屬表面而造成的放電現象。通常發生在飛機風擋和發動機吊架的前緣。
探照燈(Search Light)現象。可以觀察到在發動機進氣道和風扇葉片的發光現象。
客艙內漂浮非常微小的灰塵並在物體表面發現灰塵顆粒。
可以從飛機空調系統中聞到電器腐蝕和硫磺味道。
一台或多臺發動機出現喘陣或動力波動。
一個以上的空速表出現不明原因的表速指示波動,可能是空速管被火山灰堵塞造成的。
行動
氧氣 如果灰塵或硫磺味道嚴重,飛行機組應使用飛行機組氧氣面罩。
減小推力 風扇噴氣發動機應將發動機運轉溫度降低到硅酸鹽火山灰顆粒溶化溫度以下(約為1100攝氏度左右)。在沒有更加精確的指示下減小推力至飛行慢車是唯一可靠達到這一目標的方式。如果在發動機出現故障信號時或之前沒有採取行動,在飛機未進入潔凈空氣空域前有可能發生發動機停車。
反向航跡或下降高度 應立即進入潔凈空氣的空域飛行。如果地形許可,下降並轉彎180度返回以儘快脫離受污染的空域,並及時報告空管。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試圖以爬升作為脫離污染空域的選擇。
做好發動機失效的飛機系統準備 根據航空公司和飛機生産廠商的指導手冊,在發生多發失效的情況下,可能包括增加發動機引氣體提高發動機失速容限,在飛機手冊限制範圍內使用輔助動力裝置(APU)提供引氣和電源的建議。
監控 必須對發動機進行密切監控,特別是發動機內進入較多的火山灰顆粒後發動機排氣溫度(EGT)可能上升至非常危險的溫度。應牢記可能發生空速管堵塞而造成空速指示不可靠,需密切監控飛機空速和高度指示。
附件: